第二百六十四条 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解读】本条是关于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时的防治水规定。
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企业负责人审批。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是直接在水体下采煤,一旦不慎就会造成水患事故。必须编制探放水工程措施,进行探放水工程。
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应包括:
(1)水淹区域和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如水淹区域水头高度、正常涌水量或积水量,与上下采空区、相邻积水区、断层构造及地表水和含水层的联系。
(2)探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方式。
(3)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和施工技术要求及超前和帮距。
(4)探放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
(5)受水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
(6)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
(7)防排水设施,如水闸门、水闸墙等的设计及水仓、水泵、管路、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具体安排。
(8)水情和避灾联系汇报制度。
(9)附水淹区域与采掘关系图、探放水钻孔布置的平、剖面图等。
第二百六十五条 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
【解读】本条是对导水的断层、裂隙(带)、陷落柱防治水工作的规定。
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层等有水力联系的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确切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
由于地质构造作用产生煤、岩层煤裂,两侧岩块沿断裂面发生相对位移的叫断层,未产生相对位移的叫裂隙。在导水或含水断层及裂隙(带)两侧,或当断层使煤层与强含水层接触和接近时,为防止含水层水溃入井下而留设煤柱。
含水或导水断层防水煤柱的留设方法,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附录八第二、三、四项的规定执行。
由于埋藏在煤系地层下部的可溶性岩体,在地下水的物理、化学作用下形成了大量的岩溶空洞,其上覆岩层、矿层受重力作用而塌陷。因为塌陷体的剖面形状似一柱体,故称为"岩溶陷落柱"或简体"陷落柱"。"陷落柱"防水煤柱的留设,可参照断层煤柱的留设方法,沿"陷落柱"边缘,呈环状留设。
巷道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必要时预先建筑防水闸门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防探断层水,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第31条的规定:
1.应核准断层产有关方面、位置,分析断层带的富(导)水性,并在平面图、剖面图上确定断层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几何关系。
2.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层前,必须超前探水。探水线(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
,水压大于2.0MPa时应按比例增大。一般按每增加0.1MPa水压,超前距增大0.5m计。
3.当巷道通过含(导)水断层时,要严防来压冒顶突水或迟到突水(突泥砂),并及时建议采掘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加强支护、砌碹、注浆封闭等。
第二百六十六条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解读】本条是关于矿井发现突水预兆时防治水的规定。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突水的过程决定于矿井水文地质及采掘现场的条件,各类突水都可能表现出多种出水预兆:
(1)一般预兆: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淋水由小变大,出现铁锈色水迹;工作面气温降低,出现雾气及硫化氢气味;有时听到"嘶嘶"水叫声:矿压增大,发生片帮、冒顶及底鼓。
(2)冲积层水的突水预兆:突水部位发潮,滴水并逐渐增大,仔细观察可发现水中不少细砂;发生局部冒顶,水量突增并有间歇性流砂出现,水色时清时浑,水量、砂量逐渐增加,直至流砂大量涌出;底板发生涌水、涌砂,可能导致地表出现塌陷坑。出现上述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加强巷道支护,加固底板,安装排水设备等措施。立即报告矿高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二百六十七条 矿井必须作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实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
【解读】本条是关于矿井必须作好水文地质探查工作的规定。
采区、工作面是矿井采掘工作经常进行的场所,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水文地质条件,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关键。
采区、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探查是随采掘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而进行的,所以勘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开展井下水文地质调查和观测的基础上,根据生产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的时空变化,布置勘探及试验工程,为采掘设计和施工提供充分的依据。勘探方法可以根据采区和工作面的具体情况利用井下空间的有利条件,采用井上下相结合、物探、化探、钻探和放水连通试验等勘探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的厚度、岩性、水质、水压以及隔水层岩性厚度等。探查工作主要在井下进行,可以节省钻探进尺,缩短勘探时间,指导采掘安全施工,采掘工程施工为水文地质探查创造必要的工程条件,互相配合,协调进行。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必须制订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人为事故发生。
第二百六十八条 然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
【解读】本条是关于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防治水工作的规定。
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
煤炭采出之后,在地下形成采空区,其上覆岩层失去支撑,岩层的原始状态发生变化,顶板岩层发生移动、变形以至破坏和冒落。如果覆岩破坏冒落或所形成的裂隙,波及煤层顶板以上含水层及至地表就有可能成为含水层或地表水进入井下的通道。采空区上方根据岩层破坏和变形情况,可以将岩层移动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区段,通常称为"三带",即:冒落带、裂隙带、整体移动带。与采空区构造成水力联系的断裂和裂隙,称为导水裂隙。导水裂隙发育的地带,称为导水裂隙带。导水裂隙带的最高点到回采上边界的垂直高度称为导水裂隙带的高度。"三带"发育高度,可根据工作面放顶直接观测和采空区上方钻探结果分析或在采面上方打观测孔进行采前采后冒落观测。煤层顶板有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按导水裂隙带的高度再加一定保护层来留设防水煤柱,保证安全生产。由于导水裂隙带高度确定差错,保护层太小,防水煤柱留设不当,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以保证安全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