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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防灭火 第三节 井下火灾管理 第246、247、248、249、250条
2014-07-05 20:37:48 来源:sdmtkj.net 作者:sdmtkj 【 】 浏览:4014次 评论:0

第三节  井下火灾管理

 

第二百四十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每一处火区都要按形式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建立火区管理卡片。火区位置关系图和火区管理卡片必须永久保存。

 

【解读】本条是关于火区管理的规定。

 

由于矿井发生火灾(包括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而封闭的采掘空间或区域,称为火区。

凡发生过矿井火灾的煤矿,都必须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注明所有火区和曾经发火的地点。对所有火区都必须建立火区管理上卡片。火区管理卡片应符合下列要求:

 

2-5-4  

火区基本情况登记表

 

火区名称:                                   火区编号:

 

(1) 火区管理卡片应包括:

①火区基本情况登记表(表2-5-4

);

②火区灌浆、砂、惰气记录表(表2-5-5

);

③防火墙及其观测记录表(表2-5-6

);

④火区位置示意图。

2-5-5  

火区注浆、砂、惰气记录表

火区名称:                                         火区编号:

 

2-5-6 

防火墙内气体成分、温度等观测记录表

火区编号:                                        防火墙编号:

 

⑵火区管理卡片由矿通风部门负责填写,并装订成册,永久保存。

⑶火区位置示意图应以通风系统图为基础绘制,即在通风系统图上标明火区的边界、火源点位置,防火墙类型、位置与编号,火区外围风流方向、漏风路线以及灌浆系统、均压技术设施位置等,并绘制必要的剖面图。

 

第二百四十七条  永久性防火墙的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每个防火墙附近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悬挂说明牌。

()应定期测定和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必须定期检查防火墙外的空气温度、瓦斯浓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以及防火墙墙体。发现封闭不严或有其他缺陷或火区有异常变化时,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所有测定和检查结果,必须记入防火记录簿。

()矿井作大的风量调整时,应测定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墙都应编号,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中注明。防火墙的质量标准由煤矿企业统一制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永久性防火墙管理的规定。

 

永久性防火墙(密闭)是火区管理的重要构筑物,它的严密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封闭火区的灭火效果,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其目的是为了掌握和维护防火墙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始终保持严密不漏风的完好状态;同时,通过防火墙内的空气成分、空气温度和防火墙内外压力差的检测,系统分析火区的变化,为判断火区是否熄灭、是否完全具备启封的条件,提供可靠依据。

防火墙内气体成分、温度等观测内容与记录格式,见表2-5-6

 

第二百四十八条  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己熄灭后,方可启封或注销。火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已熄灭:

()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

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0%以下。

()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

()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上述4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在1个月以上。

 

【解读】本条是关于火区熄灭条件的规定。

 

该条款规定了火区熄灭的5项条件,十分重要和必需。"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熄灭后,方可启封或注销",否则,将会因发火尚未彻底熄灭或启封过程中新鲜空气的进入"死灰复燃"而引发人员中毒或爆炸事故。197071

,原抚顺胜利矿-480m水平501采区一煤门因掘进工作面发火5人中毒死亡被迫封闭而形成火区,5日、13日两次启封将遇难者尸体运出,14日第3次启封,急于恢复生产又于16日再次启封,风筒接了140m,因无风筒7名救护队员升井,风筒运来后继续又接了110m接近火源点,突发瓦斯爆炸6名救护队员全部死亡。

1.关于火区启封与注销

火区启封:(见第二百四十九条解读)

火区注销:经连续采样分析符合火区熄灭条件,由矿长或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确认火区已经熄灭,提出火区注销报告,报请主管部门批准。火区注销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区基本情况。

(2)灭火工作总结(包括灭火过程、灭火费用和灭火效果等)

(3)火区注销依据与鉴定结果。

(4)附图。

2.对火区熄灭条件中第3项规定内容的说明。

(1)1992年和以前的《规程》规定"火区内空气中不含一氧化碳"。事实上,矿井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来源煤炭自燃和瓦斯、煤尘的燃爆;二是成煤过程中伴生的吸附状态的一氧化碳,在开采活动中被解吸出来。即使在没有发火和没有发生瓦斯煤尘燃爆的矿井空气中,也能检测出微量的一氧化碳。所以,将"火区内空气中不含一氧化碳"作为火区熄灭的衡量标准,显然很难达到,也不十分科学。因此,2001年和2004年修订的《规程》删去了这一内容,保留了"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间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的规定。

(2)2001年和2004年修订的《规程),在该条款中增加了"火区内空气中不含乙烯、乙炔的内容。这是因为有乙炔(C2H2)存在表明火区内的煤温在180

250以上、有乙烯(C2H4)存在表明煤温在8012以上。乙烯和乙炔的消失,标志着火区内煤炭及其周围介质的温度下降,积蓄的热量已经不能维持其燃烧而逐渐熄灭。有的矿井已经装备了较高精度的多参数气象色谱仪,对乙烯、乙烘等短类气体均能较准确测定与定量分析,而且在判断火区内火情的发展过程中得到应用,证实了该条款新增规定内容的科学性和必要性。

 

第二百四十九条  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启封火区时,应逐段恢复通风,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启封火区和恢复火区初期通风等工作,必须由矿山救护队负责进行,火区回风风流所经过巷道中的人员必须全部撤出。

在启封火区工作完毕后的3天内,每班必须由矿山救护队检查通风工作,并测定水温、空气温度和空气成分。只有在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等情况良好后,方可进行生产工作

 

【解读】本条是关于启封火区时的规定。

 

1.启封火区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启封火区是一项比较复杂而又危险的工作,一定要谨慎从事,处理不当则可能引起复燃,甚至发生瓦斯爆炸(见第二百四十八条一案例)。因为有些火区范围较大,封闭区内的情况变化比较复杂,虽经多次检测分析,表明火已熄灭;但有时受检测取样条件的限制,以及火区内气体运移规律变化的影响,所观测和分析的结果可能会有偏差或遗漏,在尚未完全具备启封条件下就进行了启封,必将导致启封失败甚至发生中毒窒息或瓦斯燃爆事故。事先"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实施计划,并报主管领导批准。要做好一切应急准备工作,要有启封失败"死灰复燃"而必须重新再次封闭的思想与物质准备(重新封闭构筑防火墙的位置、方法、顺序、材料和安全避灾路线等)。火区启封计划和安全措施:启封已注销的火区,必须编制启封计划和安全措施,报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火区启封计划和安全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区基本情况及灭火、注销情况。

(2)火区侦察顺序与防火墙启封顺序。

(3)启封时防止人员中毒、防止火区复燃和防止爆炸的通风安全措施。

(4)附图。

2.启封火区应采用锁风启封(逐段恢复通风)方法。一是为了启封时不因火区受矿井全风压通风的影响而发生复燃。尽管逐段恢复通风时也存在火区复燃的危险,但易于做到有效控制和重新封闭;二是有的火区范围较大,难以确认火区范围内的火源是否已经完全熄灭,或火区内可能积存大量可燃性气体,采用锁风启封火区法较通风启封火区法,更为安全一些。

锁风时,先在防火墙外砌筑一道带小门的锁风墙,它与防火墙之间的距离应保证能贮放构筑一道缩封防火墙的材料和工具,且不小于56m。锁风墙筑好后方可打开原防火墙,救护队员进入火区构筑新的缩封墙时,必须保持锁风墙与原防火墙中至少有一道风门关闭。缩封墙砌好后要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拆除锁风墙和原防火墙。

3.启封火区必须由救护队负责进行。这是因为启封火区是一项比较危险的工作,火区内积存有大量有害气体;启封火区和火区恢复通风的初期期间,将排出火区内的有害气体;火区还容易受通风影响发生变化而再次出现一氧化碳或火区复燃现象。一般人员无法也不准进入启封火区的作业场所。矿山救护队是经过专门训练和专门从事矿山救灾的专业队伍,具有抢险救灾的专业技能,并配备有专门的技术装备,可以在一般人员无法进入的场所进行作业。

 

第二百五十条  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在同一煤层同一水平的火区两侧、煤层倾角小于35°的火区下部区段、火区下方邻近煤层进行采掘时,必须编制设计,并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煤()柱隔离火区,回采时及回采后能有效隔离火区,不影响火区的灭火工作。

()掘进巷道时,必须有防止误冒、透火区的安全措施。

煤层倾角在35°以上的火区下部区段严禁进行采掘工作。

 

【解读】本条是关于火区周围进行采掘工作的规定。

 

(1)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如果在火区的同一煤层周围进行采掘工作,由于采动影响,可能会损坏密闭的严密性,还会使火区周围的煤岩层遭到震动破坏而产生裂隙,采掘工作面及相邻巷道就会向火区漏风供氧而不利于火区熄灭,甚至死灰复燃而再次燃烧;同时,火区内的有害气体还可能通过这些裂隙涌入采掘作业地点而致人中毒窒息。19971111

,南票矿务局邱皮沟煤矿西一区由±0+5m掘进溜煤上山时,因爆破震动引起火区密闭垮塌造成高温火源与高温气流扩散,导致30m巷道的支架着火和10人中毒死亡的诱发事故。因此,规定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周围进行采掘工作。

(2)巷道掘进防止透火区。巷道掘进误透、误冒已封闭的火区,无疑会形成漏风通道,火区得到充分的供氧条件,加剧火区的火势;会严重威胁掘进工作面及周围作业人员的安全。为此,巷道掘进时,必须有防止误冒、透火区的安全措施。

(3)煤层倾角35°以上的火区下部严禁采掘工作。煤层倾角大于煤的安息角时,隔离煤柱的稳定性很差甚至很难留住,往往是下区段采煤工作面开采后,上部所留的煤柱随采煤工作面顶板的垮落一起向下塌落,造成下区段采空区与上区段的火区相连通,不利于火区熄灭。火区内尚未熄灭的火源还可能掉入下部采空区引燃采空区内的瓦斯。

Tags:井下火灾管理 防灭火 煤矿安全规程 责任编辑:sdmt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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